便利店“烟火味”广告牌引争议:是诗意营销,还是公然违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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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利店“烟火味”广告牌引争议:是诗意营销,还是公然违法?

近日,一张悬挂在7-ELEVEN便利店内的香烟广告牌,在网络上炸开了锅。广告语“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”,本是文艺青年们用来赞美市井生活、街头小吃的句子,如今却与香烟产品捆绑在一起,迅速引发网友两极分化的热议。一边是有人觉得“创意绝了,很接地气”,另一边则是强烈的质疑与批评:“这是在美化吸烟吗?”随着记者介入和律师发声,这块小小的广告牌,已然触碰到了法律与公共健康的红线。

一、诗意包装下的危险信号:当“烟火”变成“烟”火

“人间烟火味,最抚凡人心”,这句话本身充满了对平凡生活的温情观照。但当它被便利店用来为香烟“代言”时,味道就全变了。这无疑是一种极具迷惑性的“诗意营销”——它将吸烟这一有害健康的行为,与温暖、治愈、充满生活气息的“烟火气”强行关联,试图消解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警惕。这种包装,比直白的促销更危险,因为它瞄准的是人们的情感软肋,尤其是对生活压力大的年轻群体,暗示吸烟是一种获得慰藉与放松的“生活方式”。然而,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,烟草使用每年导致全球800多万人死亡,其中“抚慰人心”的代价,是实实在在的健康与生命。

二、律师敲响警钟:此举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

争议迅速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。相关领域的律师明确指出,便利店此举涉嫌违反我国《广告法》。该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:“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、户外发布烟草广告。” 便利店作为典型的公共场所,悬挂此类广告牌,显然踩中了禁区。更重要的是,《广告法》还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向未成年人传递诱导信息。用如此文艺、具有广泛共鸣感的语句进行暗示,其潜在的诱导性不容小觑。7-ELEVEN方面“正在处理”的回应,也侧面印证了其行为的欠妥与面临的合规压力。

三、企业社会责任何在?便利店的“便利”边界

作为深入社区、24小时服务的零售巨头,便利店承载的不仅是商业功能,更有一份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。尤其是像7-ELEVEN这样的品牌,其门店遍布大街小巷,顾客涵盖各个年龄段,在广告内容审核上本应更加审慎。将香烟与“抚慰凡人心”挂钩,无论是否出于商业业绩的考量,都反映出其社会责任感的缺失。真正的“便利”,不应包括为有害健康的产品披上温情外衣的“便利”。企业的品牌形象,建立在合法合规与公序良俗之上,一次短视的“创意”,可能换来的是公众信任的长期损耗。

四、反思:我们该如何守护真正的“人间烟火”?

这场风波,与其说是一次广告失误,不如说是一面镜子,照出了在营销边界探索中的模糊地带。我们向往和珍视的“人间烟火味”,是早餐摊的豆浆油条,是深夜食堂的一碗热汤,是邻里间的寒暄问候,是这些真实、健康、充满生命力的生活场景。它绝不应该被偷换概念,成为危害健康的烟草产品的“遮羞布”。守护这份真正的烟火气,需要监管的利剑时刻高悬,需要企业恪守法律与道德底线,更需要我们每一个消费者保持清醒,抵制任何形式的烟草美化。

一块广告牌下架容易,但如何从根本上杜绝此类“擦边球”营销,值得所有企业深思。对于7-ELEVEN来说,快速撤下广告是第一步,后续如何加强内容审核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才是真正的考题。各位读者,你们如何看待这种“文艺范”的香烟广告?在你们心中,真正的“人间烟火味”又是什么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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